我的位置:德育天地 > 法制教育
学会预防与应对校园滋扰-法制教育讲话稿

[ 作者: 审核:gbtech 发布时间:11-12-23 阅读次数:2906 ]

学会预防与应对校园滋扰

 ——学生安全教育广播校会

                发言人:朱卉斌          2011.12.16

各位同学:

今天的广播校会有三个议程,首先讲讲关于预防与应对校园滋扰事件的一些常识和注意事项,希望同学们认真听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应对能力。

    我校周边校园滋扰事件,有两大特点。

    第一个特点:校外滋事人员喜欢聚集在学校对面小店、公交站台等学生较多的地方,或玄武湖边、白马公园等僻静处寻找下手的对象。

很多同学放学后,喜欢到学校对面的那些小店买零食吃,有同学露出皮夹或大面值的钞票,就成了他们下手的对象。一般,他们会上来直接要钱,或者找借口挑事,然后胁迫你到月新花园或太平花园僻静处,对你骂骂咧咧,拳脚相加,威胁你,如果要钱不成,会另外约你时间、地点,再给他钱物。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是少去是非之地,或是见到有不良青年在那儿,就不要过去,不要因为嘴馋,惹是生非;如果不慎遇到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就是不能跟他走,要敢于抗争,大声呼救,如果吓坏了,慌了神,任人摆布,就会任人宰割。二是在放学较晚的时候,不要单独行动,要结伴而行,一旦有同学遇到麻烦,其他同学要第一时间到学校报告老师,事情紧急时也可选择报案,可向行人借通讯工具或直接用公用电话打110报警,讲清事发地点、主要情况,让警察能及时赶到现场。第三,如果可能也可以及时往校园里跑,寻找保安、门卫或者老师的保护。

这种滋扰事件,一般有两种性质,一种叫强讨恶要,一种叫抢劫。强讨恶要,是指对你语言威胁,逼你自己拿出钱财而没有实施武力的滋扰;只要施与武力的行为,就是抢劫,譬如有搜身、拳脚相加、拿出刀具等胁迫行为,逼你交出钱财,就属于抢劫。抢劫,不管你抢一分钱,还是抢一万元钱,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要判刑的。抢劫三次以上,一般要判三至七年,如果是团伙抢劫,无论你在其中担任什么角色,即使只是望风者,也要判刑。所以,你只要被抢,就一定要报告老师或报警,一定要将这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有些同学因为被抢的钱财不大,觉得没必要报案;有的同学害怕打击报复,不敢报案;更有的同学,因为被抢内心不服,自己也去抢,从受害者演变为害人者,这样不幸的事例在我校也曾经发生过,让人痛心。在次,提醒大家,引以为戒,一定要正确应对这类校园滋扰事件。

下面,我讲讲我校周边校园滋扰事件的第二个特点:校内外勾结,打架斗殴。

我们偶尔会看到校门口对面聚集着几个不三不四的青年,从穿着打扮到言行举止,一看就知道属于问题青少年,这些人,往往以等人为借口,在他们滋事之前,校方有时很难对他们做出处理。这些人的到来,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是破坏学校周边环境的主要因素。而这些人的出现,往往是我们学校在校生把他们请来的,这就是引狼入室。

请他们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是我们有个别同学幻想依靠他们,打击报复与自己有仇的同学。所谓有仇,很多时候,只是言语上的一些小矛盾,小摩擦,因为不能正确处理,因为选择让外面人员的介入而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有时甚至是双方都请人来,使矛盾不断升级、复杂,最终演变到连自己也无法控制,无法收场的地步,甚至于自己也受校外人员的敲诈勒索。而引狼入室的同学,最初往往是抱着小聪明,以为打架现场没有自己,就没有证据处理他,就可以脱得了干系,而实际上还是应了那句古语: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闹出事端来,不但校外人员会受到应有的处置,隐藏在后面的肇事者最终也都会被清查或告发出来。这样的事例,同样举不胜举。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只要是把校外人员引入校内纠纷的,不管后果怎样,学校都要加重处理,请同学们学会正确处理同学间矛盾,分清是非,千万不要因此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同学们,校园滋扰事件的害处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学校已经与后宰门派出所联系,也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同学只要受其害,就一定要报告老师,或者报案,学校和派出所都会不遗余力地保证学校周边安定的环境,同样,如果有同学不听劝诫,参与到校园滋扰事件中,学校也一定严肃处理,一定会让你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或者让你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