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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综合治理责任书

[ 作者: 审核:gbtech 发布时间:09-05-04 阅读次数:3003 ]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区综治委及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维护校内良好的治安形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根据我校周边环境,现对年级组提出以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年级组首先一定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把提高师生的道德水平和培养师生的法律意识列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本年级组所管辖的范围内不出政治、刑事案件和其它事故。

二、成立年级组综合治理管理小组,根据《三十四中学级组长负责制》的要求对级组长在综合治理中的责任、义务等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界定,使年级组的工作得以加强,在校内构筑校长与组长,组长与班级及教师之间实行层层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组长负责制,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凡未达到责任目标,在年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三、年级组应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按照《三十四中学年级组长负责制》的相关规定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系统的教育与引导,要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与遵纪守法的意识的培养,做好学生思想行为的跟踪与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守法和守纪的意识。

四、年级组内各班如发生打架斗殴、敲诈勒索、酗酒闹事、赌博及学生出走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隐藏安全问题的行为,除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外,取消该班当年评选一切先进的资格。

五、加强对后进生的导师帮教制,将做好后进生的工作作为全面提高综合治理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建立“后进生”档案,增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力度,全面强化导师帮教的力度与措施,将后进生帮教的情况与导师的考核与年度评议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导师的责任心与工作意识。实施后进生的“进步工程”,为后进生的进步创设良好的环境,在表彰优秀生的基础上设立“进步生”奖。让学生感受关爱,能够不断进取。

六、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周边环境的净化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本校在治安方面的问题并寻求相关的解决办法,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南京市第三十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