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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卷归档制度

[ 作者: 审核:gbtech 发布时间:12-03-07 阅读次数:2268 ]

一、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录音录象带、照片等应立卷归档。

二、必须按本单位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现有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归档人员和业务科室分别立卷。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要在一个月内送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干部档案人员要及时掌握信息,经常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

三、干部人事材料归档,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并有承办单位印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日期。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盖章;须同本人见面的材料,须有本人签字,本人未签字的,须有组织证明。

四、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存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做好立卷工作。

五、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题准确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立卷装订整齐美观。干部人事档案要做到“四边”整齐。

六、各类档案要在第二年四月底前立卷归档完毕,有特殊规定的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立卷归档。

七、分管领导要对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