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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审核:教科室 发布时间:22-12-01 阅读次数:1006 ]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根据宁教人〔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玄武区教育的 实际情况,就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的

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 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 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2019年1月1 (含) 以后外市调入的“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可正常参加评审,不占

校计划。

(二)名额分配

根据宁教人〔2022〕23号文件精神,第十一届“南京市优  秀青年教师”我区推荐名额共57名,其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0名,职业学校教师7名。综合统筹考虑 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各校符合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

人数,下达各校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特殊教育教师归入相关的类别、学段及学科。

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乡村专项)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申 人员,须在获得称号后的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由市、区教育主管 部门安排至偏远乡村学校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已在偏 远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继续在同类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

年。

二、 推荐评选条件

( )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

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

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2.年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担任班主任 3 年以上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 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老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

管理工作3年以上时间。

3.聘任要求。具备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 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或以研究生学历入

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具备本专业(工种)高级工职 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专业)高技

能等级证书。

(二)推荐要求

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要在师德师风、综合育人、课堂教学、 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明显成效。任教以来,获得过区优秀青

年教师称号,或其他区级以上综合表彰。

1.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热爱教师职业,切实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恳踏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

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 综合育人。践行素质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 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正确理解并实践学科育人,育人成 效明显。在班集体建设、年级部学生管理等工作中有计划、讲

方法、有实效,受到好评。

3.课堂教学。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所 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因材施教,教法得当,课堂教学效果好; 积极参加学校的课程建设和实施,较好地开设选修课。2019 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相关规定,校级正职、校级 副职和学校中层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平均周课时数分别不  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的1/3、1/2和1/2。2019年1月1日 以来,开设区级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学科讲座不少于1 次;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大 赛中获奖;或职业教育参评人员指导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教育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 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 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以下1-3项条件须符合其中2项 (职业教育参评人员在1-4项条件中须符合其中2项):2019  1  1 日以来,(1)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 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区级

教科研项目并已经结题;(2)撰写所教学科专业性论文代表作2篇。其中,至少1篇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独立(或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 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3)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本 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作总字 数的1/6);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正式出版的本 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编写, 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1/6;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 在著作、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4)职业教育参评人员获得 发明专利等(排名前3的核心成员),或者举办具有一定水平 的个人专场演出或艺术创作展览,或提供正式出版(纳入市 以上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库)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研发果,如多媒体教学软件、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网络课程等。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时间、工作年限计算的,以 2021  1 2  3 1 日为截止时间;涉及论文发表、获奖、教学 工作量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2年8月31 日为截止时间。所

有涉及“以上”的表述均含本数或本级。

四、 推荐程序

1.学校等单位提出人选。在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经单位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本 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全部申

报材料。公示无异议,报区教师发展中心。

2.区级初评推荐。区教育局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根据评 选条件,通过组织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 水平考核的笔试、课堂教学考核的程序,进行候选人推荐。

其中,在材料评审、笔试环节完成后,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教师名单。区教育局在材料评审、笔试、课堂教学考核三 个环节评审基础上,确定区级候选人推荐名单。区级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

五、 工作步骤

1.学校于2022年12月1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按规定将

候选人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

2.区教师发展中心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第十一届“南 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初评工作,并报区教育局研究认定

后,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

3.公示完成后按规定报送区级候选人材料。

六、 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认真做好 本单位推荐工作,准确完整把握条件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 格审核材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 选工作平稳有序。要严格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人选,超

出分配名额将不予受理。

2.在坚持标准、保证公平的前提下,评选向一线教师、 偏远乡村学校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或从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的教师、在减轻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后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赴西藏、 新疆、青海、陕西等地区支教1年以上的教师倾斜。推荐评选 过程中,秉持科学评价,重视师德表现、育人实绩、教学质量

等。

3.当选市优秀青年教师后,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在交流轮岗、更大范围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上的工作安排,更加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不忘初心教书育人,示范引领主动作为,为学校区域的教师队伍建设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玄教办通[2022]35号(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