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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市教育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说明

[ 作者: 审核:教科室 发布时间:23-07-28 阅读次数:513 ]

一、省级通知及申报表下载

1.省规划办相关通知、选题指南请打开网站查看:

http://ghb.jsies.cn/content/rKcidNZa4itzcKCbtsRCCHShGcxBrRmD.html

    2.课题申报评审书(分重点、专项)及活页、汇总表,下载地址如下:http://ghb.jsies.cn/

说明:为方便各位教师申报,相关文件已在资料包中提供(见附件),也可上网自行下载,但注意由于申报是校-区-市-省逐级申报,材料上交时间以区里为准

二、市级限额说明

市里按各区县规模,分配各区县申报名额,具体如下:

1.重点课题申报(省限额70项):

江宁:45

鼓楼:35

江北新区:25

秦淮、玄武、建邺、栖霞各20

雨花、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各15

直属学校(单位)各2项

 

2.青年教师专项申报(省限额15项):

江宁、鼓楼各5项,江北新区4项,其余各区3项,直属学校(单位)1项

 

3.乡村教师专项(省限额5项):

符合条件的区每区3项,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4.委托专项课题(省限定每个选题各市限报1项):

每个选题每区限报1项

 

5.苏教名家专项:不限名额,但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三、本区工作安排

7.23,市教科所下发通知及分配名额。

7.25,区教科所下发通知。

7.25-7.31,各校(园)教科研负责人下载通知、文件、指南学习,向校(园)长及分管校(园)长汇报,在学校发布通知、拟申报教师动员。

8.1-8.14,各校(园)进行选题论证、完成初步申报评审书,每校(园)限报重点课题3项、专项课题符合条件可申报。超过申报数额请组织校评并排序。

8.15,申报材料交区教科所。

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通过,并在“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单位盖章。每个课题将“盖章的申报评审书+活页”转为PDF打包,文件夹以“课题名称”命名,各校园汇总“课题文件夹+汇总表WORD”,以“学校简称-规划课题”命名(如“北小-规划课题”),发送到邮箱xwjks2019@126.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注意:不是省通知上的时间),过时不再参加区评。区教科所将按市下达名额组织初评。

注意:这一时间同时交教研课题、规划课题,注意严格按规定命名,以便区分。

8.16-20,区评。

8.21-30,通过区评的课题进行再论证、认真修改完善,于2023年8月30日交定稿,具体上交方式另行通知。

四、申报建议

1.由于限额,且与省市教研课题同时申报,同时上交区里参加区评,请不要一题双报。报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不要再同题或简单变题申报教研课题,反之亦然。

2.有在研课题不能报同类、同级课题。如原有市级课题要升级报省,必须有选题的再升级和内容的再充实,否则已参加过去年市评,只是稍微修改再重复报的意义不大。

3.认真学习省“通知”中的附件选题指南,明确申报类型及相关要求,注意区评时间节点。

4.由于限额,没有质量的课题很难通过市、省级评审。请各校园认真选题,必要时学校可自行邀请智库专家进行选题论证、文本指导。

5.未获省、市级的规划课题,区教科所将后续再组织区级复评,评出2023年度玄武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南京市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