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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玄武区教育局推荐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18-06-04 阅读次数:817 ]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南京市教育局决定评选新一轮“斯霞奖”(首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南京市教育局2018年拟评选表彰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100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00名、市优秀班主任100名,分配到我区推荐名额为“斯霞奖”(首届)6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8名、市优秀班主任7名。

二、推荐范围及对象

1、斯霞奖: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上含民办学校、部门或行业办学)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不含校级领导);

2、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企事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校及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在岗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3、南京市优秀班主任: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三、推荐条件

1、推荐人选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推荐人选应具备《开展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人(201810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

四、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各校(单位)要公开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候选人名单要在本学校(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校(单位)教职工人数的80%,须有2/3以上人数同意。民意测验材料由各学校(单位)保存备查。

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上报人选,统筹考虑,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各校上报区教育局推荐人选,经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应在本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2018614日中午12:00之前;

2.材料报送地点:市斯霞奖、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推荐名册、申报表各一式三份)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市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推荐名册、申报表各一式三份)报送区教育局中教科;

今年的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对推荐表彰对象的事迹进行挖掘提炼,选树先进典型,认真做好先进个人事迹的宣传推广工作。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