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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玄武区骨干教师考核的通知

[ 作者: 审核: 发布时间:18-11-29 阅读次数:732 ]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玄武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健全和规范教师管理与考核机制,通过考核骨干教师的年度工作业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考核过程中明确评价指标,优化评价标准,形成发展机制,培育教师文化;以教师年度考核平台的建设为契机,建立每一位教师的个人专业发展档案,汇聚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大数据,形成区域优质教学研究资源库,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考核对象

1.玄武区优秀青年教师     2.玄武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3.玄武区德育工作带头人

4.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     4.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

4.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5.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       6.江苏省特级教师

三、考核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1区教育局成立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各校骨干教师的校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实施区级评估。

3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审组,负责本校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实施校级评估。考核领导小组应抓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目的和意义的宣传,拟定评审工作方案,对师德师风、履职履责、自主研修、发挥作用等考核项目制定相应细则,对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应依照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要求按时考核,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方法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分为自评、校评和区评三个环节,分别由个人、学校和区教师发展中心按相关要求依托网络平台运行。

1.自评:个人依照《玄武区学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价表》、《玄武区德育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价表》据实上传考核材料,由系统自动生成自评分。

2.校评:依照个人自评材料,结合其本人在学校的实际表现,对个人自评材料予以审核评价。

3.区评:区教师发展中心评审工作组对骨干教师自评和校评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实施区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1.自评:2018年12月21日(周五)前完成。

2.校评:2018年12月28日(周五)前完成。

3.区评:2019年111日(周五)前完成

4.区教育局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定。学期结束前区教育局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学校。

六、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总分400分,合格标准:省特级教师220分,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德育工作带头人200分,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180分,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德育工作带头人160分,区优秀青年教师140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视为不合格。

对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的骨干教师,由区教育局进行奖励。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