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平安校园 > 安全防范
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作者: 审核:gbtech 发布时间:11-11-21 阅读次数:2666 ]

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

1、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报警程序:

(1)学校德育处、校长室。

(2)110、120等急救部门。

(3)罗湖区教育局、清水河派出所。

3、处置措施:

(1)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有关救助部门求助,同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

(3)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安排好受伤害学生的陪护工作。

(5)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落实公安、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及时将意外事故告知受伤害学生家长,让学生的家长立即赶到现场;现场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向家长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学校所采取的相应急救措施,并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

(7)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公安、卫生部门了解事故发生认定的结论。

(8)如是殴斗事件,要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向“110”、清水河派出所报警,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清水河派出所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